中華職棒從四月四日爆發林智勝衝撞裁判的事件至今,也已經有五天的時間了,不過這件事情似乎還在發酵當中,我想短期之內應該還不會落幕。此次職棒聯盟在處理這個爭議事件的過程中,多次引用球員、裁判兩造之間在部落格裡類似放話的言論,並做為兩者禁賽、禁判的依據,其實我認為聯盟這麼做未必能釐清真相,反而增加了引發口水戰的機會。

  當然,以我個人的想法,我認為當事雙方都應該冷靜,在部落格放話並不能解決問題,反而衍生更多新問題,無助於事件的釐清,反而模糊了焦點。在國外,公眾人物以部落格做好個人公關,是相當常見的做法;但就是因為當事人是公眾人物,遣詞用字更應該格外小心,從這次的事件看來,也應該算是都給雙方當事人上了一課。

  只不過,當球員或裁判在自己部落格裡抒發心情的文字,一夜之間變成了職棒聯盟判斷孰是孰非的「呈堂證供」時,老實說同樣身為部落客的我,感覺心情異常沉重。這是不是另一種形式的文字獄呢?畢竟部落格的言論,並不足以代表官方立場,頂多只能當做是當事人抒發情緒的管道;如果連這樣也要加以干涉,恐怕太矯枉過正了一點。我建議職棒聯盟,請針對於球員、裁判雙方在部落格的言論除罪化吧!

  中華職棒成立至今,也已經邁入第十九個年頭了,在典章制度方面,卻似乎一直都還不夠完備,才會衍生出現在這樣的問題。如果聯盟能夠藉此機會,建立出一套完整的制度,讓職棒從業人員有所遵循的依據,未嘗不是一個額外的收穫,不是嗎?

  【文:幻象兩千撰寫/圖:幻象兩千拍攝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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